台海网4月30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邢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办理贷款业务不审慎、贷款管理不到位道正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邢台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罚款60万元;胡书博(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新华支行副行长)警告;徐以超(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信贷业务审查审核团队负责人)警告。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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